詩篇第9篇(2)

第4節:「因已經為我伸冤,為我辨屈…」被人冤屈的滋味是非常難受的,自己也曾嘗過。然而主所受的,超過人的千萬倍,祂最能體恤我。十字架上,祂甘心人的誣賴,默然被索到宰殺之地;那麼,我所受輕微的冤屈,算得什麼,為什麼苦惱、發昏、怒吼呢?我能做到聖經的要求:「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聽憑主怒…」我能信任神是公義:「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」嗎?持定積極的人生態度——以神為樂,才是得勝的祕訣;總想著沉冤得雪,只會被愁苦刺透。

第10節:「耶和華啊,認識名的人要倚靠,因沒有離棄尋求的人。」倚靠神是信心的表現,而對神的認識是影響信心。沒有正確的知識,就不會真正的信心,盲目沒有根據的信,就是迷信。「沒有離棄尋求的人」多麼寶貴的事實,我在任何景況,我處任何的狀態,總沒有拒絕我到面前!

第13節:「耶和華啊,是從死門把我提拔起來的…」昔日滿身罪污,步向滅亡;當年「怪醫」批我,只得兩年壽命,他已仙遊,我仍活著,且娶了妻,更樂得三位當家。不忘神一直拯救,明裡暗裡的保守,恆河沙數。

第17節:「惡人,就是忘記神的外邦人,都必歸到陰間。」這裡為「惡人」下了個不一樣的定義,不是作奸犯科的為之惡人,而是那些忘記神,遠離神的人才算是「惡」。換言之,何謂「美」,何謂「善」,必然是不忘記神,想念神,終日活在神面前,如此就是活在天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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