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得魚

上星期小組,我們一齊讀馬太福音第十七章,其中讀到彼得從魚口得交稅的一塊錢。

這個交納丁稅的神蹟,只有馬太記載。這裡提到的「丁稅」,根據摩西律法,是作贖命的意思(出三十13),按猶太人的規矩,必須在逾越節前繳付。馬太跟隨主前是個稅吏,由他特別記下這神蹟,實在最好不過。

當收稅的人問彼得耶穌不納丁稅嗎?他毫不猶疑,擅作主張地發言:「納」。進了房子後,主耶穌「先」問他,意思是主耶穌聽到了(或者是不聽也知道)彼得對於納丁稅的意見,但主卻是另有不同的解釋,最後雖然也納了,但絕不是因為需要救贖而納的。於是彼得到海邊釣魚,先釣上來的魚,口裡有一塊錢,剛好作兩人的稅銀。

曾經3年專心,生活雖無餘,但也不缺少什麼,連住的屋也有神為我們安排。期間,大當家出世,生活依然滿足快樂!

心中好奇,從魚口得銀,究竟彼得所釣的什麼魚呢?原來就是「彼得魚」,是加利利湖常見的魚,貌似黃魚,是遊客必食的一道菜。此魚因彼得而成名,亦是因彼得的緣故而被擺上檯,是福是禍?

她長大了

星期日的早上七時許,我帶大當家前往灣景道體育館,參加香港14歲以下的劍擊比賽。出發前,在她梳頭整理的時候,突然感覺她長大了。

在我專心的時候,大當家出世,幾年來都是我照顧她,有時抱著她參加大小的聚會,胸前一個小孩,背後一個大包。兩歲時,送她入幼兒院,全日託管,早上由我送她上學,黃昏太座或我接她回家。還記得每次出門前,都是我為她整理校服、儀容。頭上的小辮、當日的髮型、用的夾子,都由我一手包辦。由不懂扎辮到熟手,由熟手到有技巧地變化,我也不能不佩服自己。

大當家玉立眼前,看著她左手來右手去,很快就把頭髮梳理好,站著無聲的我有點鼻酸,她已經不再需要我了(還有兩位當家要我扎髻、鬢辮),因為她已經長大了。再過幾年,能見她,能一同晚飯,能無聊地聊的機會也會減少。「得喇!」一聲打斷我的思緒,她要出征,她要前行,她會有屬於自己的人生。神託我撫育管教的日子減少了,我的角色也應轉為她身邊的代求人,祝福者!

帶她到了戰場,我任務完成,也得趕回沙田聚會,往後要她自己努力。臨別,我告訴她:「我這父親要走,不可與你同在,但永在的父與你一起,你要倚靠祂。」不知她明不明白這話背後的意思!

下午一時左右,得知她進入了第二圈比賽,我們一家人準備前往打氣。到了紅磡車站,她來電通知我們不用去觀賽,因為她在16強止步。疲倦而帶點失望的她說:「我要苦練!」她真的長大了,而且,在我心目中,她「贏」了這次比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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