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讀詩篇三十八篇


1-8節,大衛向神認罪,他求神「不要」責備,「不要」懲罰,但神的公義如高山,不能動搖,所以大衛經歷罪帶來的苦果,他寫下了這首詩,作為「記念詩」。大衛受的苦比他逃亡時更甚,神的箭、神的手、神的惱怒一發,他被壓住,骨肉皆痛,兩次提到「我的肉無一完全」,但更慘的是,心不安寧,與神相離!

9-10節,大衛知道神的性情,憑著神對他的關心,有點撒嬌的禱告。他表達了心靈裡的需要(10節),他的孤單(11節),環境壓力不減,他只能消極面對,裝聾扮啞,因為他失去了神的同在!

15-22節,大衛顯示他的回轉,他真有改過的決心,他「仰望」神,他會「追求良善」。他所求的,就是從罪回轉最重要的事,不要「撇棄」,不要「遠離」,失去神的親近才是最苦的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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