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與大家分享的聖經經文為哥林多後書第二章第十四至十五節:「感謝神,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,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。因為我們在神面前,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,或滅亡的人身上,都有基督馨香之氣。」
經文告訴我們,信徒因著神的引領,常能在基督裡得勝有餘。神帶領我們行走得勝的道路,使我們的人生充滿榮耀可誇的見證。不僅如此,我們能在各處彰顯因認識基督而結出的馨香之氣。換言之,我們的生命因認識主而經歷轉變,所散發出的這份香氣榮耀神,吸引人心。即便世人有得救有滅亡,但我們在神面前,都能彰顯基督的芬芳。
每位信徒的生命改變各有不同。你的馨香,或許是信主後棄絕粗言穢語,或因信仰而愉悅歡喜,或遠離賭博、戒除煙癮。這些種種轉變都散發著認識基督的馨香,是極其寶貴的見證。我們每一位基督徒,都有基督徒獨特的榮耀與特質。人因我們的言行認識主的寶貴真實。
其中,極為重要的是弟兄姊妹之間的合一與相愛。當我們同心合意,彼此相愛,世人便可見證我們是主的門徒,這是何等榮耀的見證。不僅如此,我們每個人個別所散發的馨香,與整體的合一相愛所彰顯的香氣,都是基督榮耀的表現。
弟兄姊妹,我們當緊緊相擁,同心相愛到底,將基督馨香之氣散播出去,使世人仰慕並渴望加入這屬神的家。切勿因瑣碎小事而失去基督徒的高貴氣質,且要持守這份高尚的身份,榮耀神。
曾有一則故事:一位年輕畫家默默無名。有一天,一名富有的客人邀請他畫一幅自己的畫像,並承諾付一萬元作酬勞。畫家答應了。幾日後,富商觀看畫像後,只願付三千元,並說:「這幅畫只畫了我自己的面貌,其他人不會購買,三千元已足夠。」畫家深思後,知道富商心懷不良,原本未曾打算付出一萬元。他寧願不賣這幅畫,也不願為了那三千元而損害尊嚴。
數年之後,富商的朋友在畫展上看到這幅畫,讚歎其價值,知曉該畫現今已值二十萬元。而畫家正是著名的畢加索。
這故事提醒我們,人的品格和本質才是真正有價值的。若為了眼前醜小的利益而出賣自己,不但不值得,更損害了我們基督徒的見證與主的名譽。
弟兄姊妹,我們為主所受的一切,不會白費。神必賜予豐盛獎賞。你為主堅持、為主忍耐的每件事,主都看顧在心,一切都是有價值且蒙神悅納的。
願主賜福我們,使我們每一天都能散發基督的馨香,彰顯祂的榮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