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篇31篇

記得這篇詩,是因為它的第5節,也就是主在十字架上所講的最後一句話:「我將我的靈魂交在手裡。」感覺像「成了」浩大救恩後,終可舒口氣,任務完成,可以回家了。也從這句話,看見極度虛弱、枯槁的主堅定信任那心被刺透的父。

第1節:「耶和華啊,我投靠,求使我永不羞愧…」投靠神的人當然不會羞愧,因為神是信實和滿有恩惠,更何況祂深愛我;再者,神的兒女若是蒙羞,阿爸也不會光彩。Fish曾經解釋,最令人羞愧的是犯罪,而並非外貌、才能不及別人。既罪是使人蒙羞,勝過罪的人就不會羞愧,換言之,只有倚靠神的人才能不犯罪,才不至羞愧。試探來臨,使出信心殺手——「主啊,救我」,就不羞愧。

第3節:「…求為名的緣故引導我,指點我。」不是為自己,甚至不是為教會,乃是為神的名,祂的心意和祂的榮耀,我要得著祂的指點和引導。

第5節:「我將我的靈魂交在的手裏…」這句並不是臨終的話,應該是一生的寫照,就是將自己靈魂交在神的手中,或者我每日都應該這樣禱告!

第7節:「我要為的慈愛高興歡喜,因為見過我的困苦,知道我心中的艱難。」我能夠歡喜,因為是慈愛的,一切發生在我身上的,都看見,都知道。看見,並且體恤我的困苦,就不會袖手旁觀;知道,而且明白我的艱難,就不會無動於衷。有這樣慈愛的父,怎能不高興歡喜。

第12節:「我被人忘記,如同死人,無人記念,我好像破碎的器皿。」感謝主,曾經歷這樣的人生,為我;然而,第14節:「耶和華啊,我仍舊倚靠。我說,是我的神。」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啊,我愛!

第15節:「我終身的事在手中…」花的榮華,草的裝飾,都由掌管,我終身的事,也走不出的指掌。主啊,假若有一事偏離了,請出手抓住我,不容我有這樣的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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