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兄姊妹,今天我們一同來讀《羅馬書》第十四章第十二節。經文說:「這樣看來,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。」這節經文提醒我們,每個人終將在神面前交帳,向神負責。我們所作的無論是善是惡,都必須對神作出說明,這是不可推卸的責任。信徒的生活是一場屬靈的投資,不論得了多少恩賜和資源,都需要誠實運用,盡力作主喜悅的工。就如主耶穌比喻中三個僕人,主人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不同的資產,期望他們能忠心經營。雖然他們所分得的有所不同,但最終賞賜卻是根據他們的忠心與所作所得,而非單純看所得多少。因此重點不在多少,而在於是否依己所擁有的能力,盡力事奉神。我們不應因自己所得較少而自卑,也不可因自己所得較多而驕傲;自卑與自傲都無法滿足神的要求。要學習用神的標準衡量自己,並且真誠積極地運用神所賜予的一切恩賜。
信徒中有許多例子,雖境遇平凡,卻憑著信心和盡職,常常做出令人欽佩的事工,這在神那裡必獲得豐盛的賞賜。我也想用一個故事來提醒弟兄姊妹:有位教授,每次上課前都叮囑學生務必把手機充滿電,並當堂檢查。學生們都依照吩咐做好準備,但上課時卻常常分心玩手機,課前充滿的電很快便被耗盡。學期末教授用手機電量代表學生的成績,許多人因手機電量不足而擔心成績不佳。
這故事比喻我們的生命與神所賜的恩賜。神賜給每人豐盛的資源和恩典,但若不悉心運用,就如同充滿電的手機被輕易耗盡一樣,生命的能力與影響力也會被浪費。弟兄姊妹,我們要在神面前交帳,使用神賜予的恩賜與資源,忠心作工,努力祝福教會與世界。神是一位賞賜的神,不是懲罰的神,祂樂意賜福給那些願意用心事奉的人。讓我們以敬虔認真的心,回應神的呼召,善用所有能力,成為祂忠心的管家。願主祝福我們,使我們在神的恩典中得力,成為祂喜悅的兒女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