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兄姊妹,今天我們一同來讀《路加福音》第十二章第二至第三節。經文說:「掩蓋的事,沒有不露出來的;隱藏的事,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。因此,你們在暗中所說的,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;在內室附耳所說的,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。」主耶穌在這裡提醒門徒,要謹慎自己的言行,不可效法那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,而要在神面前真誠。祂指出,凡隱藏的事終必顯露,無論是惡事還是善行,最終都不能掩藏於神的鑒察之下。人或許能欺騙他人,但永遠無法欺騙神。日後,神必審問一切,無論善惡都要被顯明。因此,主警戒我們,不要自欺,也不要心存僥倖地以為能掩過神的眼目。
這段經文不僅針對虛偽的宗教行為,也提醒我們每個信徒,在日常生活中要真誠待神。聖經說:「凡人所說的閒話,在審判的日子都要供出。」可見,我們的思想、言語、行為,都在神的眼前無所隱藏。我們或許能隱瞞別人,但神一切都知道。因此,我們要保持一顆清潔、誠實、愛神的心,即便跌倒軟弱,也要坦然無懼地回到神面前,不要用謊言遮掩自己的失敗。
有一個小故事:有一位老師在課堂上講了一個童話故事:有個孩子在山上撿到一頂奇妙的帽子,戴上後竟能隱形。老師問學生,如果他們也有這樣一頂隱形帽,會如何使用?他請大家好好回家思考。 隔天,學生們陸續回答。第一位同學說:「如果我有這頂帽子,就能想要什麼就拿什麼,不用付錢,不用買票就能坐車、看電影,一切都自由多了!」第二位同學說:「我要戴著這頂帽子抓小鳥、惡作劇,欺負那些我不喜歡的人。」最後,一位基督徒同學舉手說:「我不會用這頂帽子做壞事。雖然人看不見我,但神看得一清二楚,祂的眼睛無所不在。」老師聽了非常欣慰,便說:「說得對!許多人之所以不犯罪,不是因為敬畏神,而是害怕被人看見、被懲罰。可是真正的誠實,是在沒有人注視的時候,仍舊選擇行在光中。」
弟兄姊妹,這故事提醒我們:誠實與敬畏神才是真正的自由。若一個人行事為人,只在意別人怎麼看,而不在意神怎麼看,即使外表敬虔,心裡也早已虛空。我們要知道,在神面前沒有「隱形的帽子」。祂不是監視我們,而是愛我們。祂的注視,是保護與引導的目光。連我們為人所做最微小的善行,如「給小子一杯涼水」,祂都記念並要賞賜;更何況那些出於真誠愛祂的心所做的事,神怎會不悅納?因此,我們當存著一顆誠實愛神的心,在光明中生活。不要假冒為善,不要心懷欺騙,而要在暗中也敬畏神,讓我們的生命在祂面前毫無虛偽。願主幫助我們,使我們常行在光中,做一個真誠、正直、愛神的人,不論在人前或人後,皆討主喜悅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