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 (193):我們比許多人更幸福


弟兄姊妹,今天我想與大家分享一些我在對付負面情緒上的體會,以及聖經在這方面給我的幫助。首先,我們看《路加福音》第二十二章第四十五節:「禱告完了,就起來,到門徒那裡,見他們因為憂愁都睡著了。」再看《箴言》第十五章第十三節:「心中喜樂,面帶笑容;心裡憂愁,靈被損傷。」這兩段經文分別指出,憂愁不但會傷害我們的身體,也會損傷我們的心靈。由此可見,憂傷與負面的情緒對我們毫無益處。若不察覺、任由其發展,這些情緒會逐漸消耗我們的靈力,使我們的信心動搖。

《箴言》提醒我們:「心中喜樂」與「心裡憂愁」正好形成對比。換句話說,喜樂能勝過憂愁。而真正的喜樂從哪裡來?答案很清楚——倚靠神。唯有倚靠神,我們才能得著內在的真喜樂,也才能有效地對付憂愁。

再看另一段經文,《約翰福音》第十四章第一節:「你們心裡不要憂愁;你們信神,也當信我。」主耶穌親自教導我們——信心是對付憂愁最好的方法。當我們真實地信靠天父,也信靠基督,就能確信神愛我們,祂必將最好的賜給我們。無論我們遇見的人、事、或環境多麼艱難或令人失望,背後都有神美善的旨意與計畫。我們千萬不要讓信心動搖,反要堅信神使萬事互相效力,叫愛祂的人得益處。因此,弟兄姊妹,當負面情緒出現時,我們要立刻遠離它,因為它會傷害我們的身體與心靈。同時,更要用信心回應,相信神的愛與祂主宰一切的能力。祂一切的作為,都是為了叫我們得最大益處。

一個真實的見證:有一位美國人,名叫立克‧胡哲(Nick Vujicic)。他一出生就沒有手也沒有腳,因此從小受到別人的嘲笑與欺凌。八歲那年,他甚至曾想要自殺。但感謝主,他的父母是虔誠的基督徒,時常安慰並鼓勵他。他的父親曾對他說:「孩子,你怎麼看自己,別人就怎麼看你。若你認為自己是殘障、沒用的人,別人也會用這樣的眼光看你。」這句話成為他人生的轉折點。

十五歲時,他讀到耶穌醫治那位生來瞎眼之人的經文,明白那人之所以被造如此,是為了彰顯神的榮耀。那一刻,他彷彿聽見神的聲音對他說:「我在你身邊,要安慰你、鼓勵你。你願意信我嗎?」他毅然回應:「主啊,我願意相信你!」

從那時起,立克靠著主的力量,開始學習自主生活,不再依賴別人。他學會使用電腦,也挑戰各種運動,甚至學會了衝浪。原本毫無希望的生命,因著信靠神,竟活出超乎所求所想的豐盛人生。神也為他預備了一位敬虔又愛他的妻子。

他以自己的生命見證神的恩典,至今已走遍二、三十個國家,向千萬人分享他的故事。許多人因他的見證而重新認識神、信靠神。他常幽默地說:「沒有手,沒有腳,沒有煩惱。」這句話令人深思——對於多數人而言,沒手沒腳似乎是極大的不幸,但他卻說,若有人用一百萬元代價換他手腳回來,他都不願意,因為他已經享受著神為他預備的美好生命。他的生命比許多「健全」的人更豐盛、更有意義。

弟兄姊妹,我們又有什麼可憂愁的呢?相比之下,我們比許多人更幸福;更重要的是,我們有神。只要信任祂,將我們的生命交在祂的手中,祂必定引導、保守,使我們成為這世界的祝福。願我們不再憂愁,反而常常喜樂,在生活中彰顯神的榮耀。


故事 (192):能否勝過憂愁取決於我們的心思


弟兄姊妹,我想與大家分享自己如何面對負面情緒,以及如何藉著聖經的話語,讓心靈得著釋放與平安。我們在生活中,常會碰到不公義的事情,或聽見一些令人灰心的消息。這些時候,心裡自然會產生疑問——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?久而久之,也容易陷入沮喪或憂愁的情緒。然而,我深深體會,面對負面情緒最好的方法,並不是逃避,而是親近那位喜樂的神。正所謂:「近主者樂,近神者榮。」當我們與神靠近,心靈自然充滿盼望,又怎會長久陷在憂愁之中?

感謝主,祂已將我們與自己聯合,住在我們裡面。祂不僅是我們「愛的榜樣」,更是我們「愛的動力」。有些聖經的話,使我更加明白真理,並能信靠主,超越那些壓抑與負面的感覺。接下來的幾天,我會陸續分享幾段對我幫助很大的經文。今天想先看兩段。

《箴言》第十章第22節:「耶和華所賜的福,使人富足,並不加上憂慮。」這節經文提醒我:憂愁並不是神所賜的。神所要給我們的,是喜樂、幸福和滿足。當負面情緒出現時,我要認清一件事——憂愁不是出於神,而是人性軟弱或環境所影響的。我應該轉向神,用信心離開憂愁的狀態。

《哥林多後書》第七章第十節:「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,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,以致得救;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。」這裡提到兩種憂愁:一種是「世俗的憂愁」,也就是人為物質、金錢、健康等事情而煩惱。這種憂愁使人心靈枯乾、喪失盼望,如同靈魂漸漸死去;另一種是「依著神的意思的憂愁」,這種憂愁能讓人看見自己的不足,從而更深倚靠神,帶來悔改與得救。

這提醒我:如果憂愁能使我謙卑下來,靠近神,那它其實有積極的價值;但若讓我陷入絕望、不信,就成了「世俗的憂愁」。不過,若我們經常、主動地親近神──使心靈常常在祂面前安息──那麼連這樣的「屬靈憂愁」也不必常有,因為喜樂會取代一切。

有一個故事這樣說:有一群年輕人不斷尋找快樂,但他們走遍各地,找到的只有煩惱與痛苦。於是他們去請教哲學家蘇格拉底,問:「老師,快樂在哪裡呢?」

蘇格拉底回答:「你們先幫我造一艘船吧。」年輕人答應了,暫時放下「尋找快樂」這件事,合力動手造船。當船終於完成,他們邀請老師一同出航,一邊划槳、一邊唱歌。

蘇格拉底問他們:「孩子們,你們開心嗎?」
他們異口同聲地回答:「很開心!」
蘇格拉底笑著說:「這就是快樂——當一個人有明確的目標,專心投入其中、忙得無暇顧慮煩惱時,快樂自然會臨到。」

其實,這個道理放在我們基督徒身上,也完全適用。當我們清楚主的心意,被祂的愛與使命佔據時,心思就不會被負面情緒占滿。我們若被主的愛吸引,專心地活出祂的旨意,還有什麼時間可以為憂愁所困呢?所以,弟兄姊妹,能否勝過憂愁,很大程度取決於我們的心思常常轉向何處。若我們的思想在主裡,我們就與祂一同享有那最深的平安和最真實的喜樂。記得:我們有一位最喜樂的神,而有祂在我們裡面的人生,也是充滿喜樂與盼望的人生。

故事 (191):與其憤怒控訴他人,不如先省察自己


弟兄姊妹,今天我想與大家分享如何對付怒氣。今天有兩段聖經要一起思想。首先是《歌羅西書》第三章第八節:「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,就是惱恨、忿怒、惡毒、毀謗,並口中汙穢的言語。」這節經文的前文,是保羅勸信徒要棄絕各樣犯罪的行為。而來到第八節,他特別提到五項具體的惡行:惱恨、忿怒、惡毒、毀謗和汙穢的言語。保羅之所以這樣列舉,並非隨意排列,而是因為這五件事其實緊密相連。

我們要特別注意——「毀謗」與「汙穢的言語」往往是從「惱恨」與「忿怒」所產生出來的。人若心存怨恨,容易滋生惡念,心裡的不滿便化成口中的惡言。我們可能在氣憤中咒罵、攻擊,甚至說出誤會別人、損人利己的話。結果,不但得罪人,更會得罪神。因此,身為基督徒,我們必須謹慎約束自己的舌頭,不要讓憤怒驅使我們說出不能收回的話。因為怒氣幾乎總會引發更多錯誤——從口出來的,常是我們最容易後悔的。

接著,我們看第二段經文,《詩篇》第七篇第十一節:「神是公義的審判者,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。」我想藉此作一個小見證。每當我與主關係親近、心靈穩定之時,內心就更容易被保守,在主的愛裡得平安與喜樂。因為我深知——神是公義的,祂掌管一切。這樣的信念使我能夠安息,並有盼望。

有時候,我們看到不公義的事而憤怒,但若心中記得:「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,這是主說的」,便能安然放手。最終審判的主是神,不是我們。祂知道每一件不義的事,也必按著祂的公義審判。所以,我們處理憤怒,不只是為了避免犯罪、說錯話;更是因為我們相信神是掌權者。我們毋需為眼前的不公平而懷恨或報復,因為公道最終必由神伸張。

有一個故事這樣說:有一位麵包師傅非常生氣,決定起訴一位賣牛奶的農夫。法官問他原因,麵包師傅氣憤地說:「法官大人,他賣給我的牛奶每瓶都不足重!」

法官轉向農夫問道:「你是不是故意少給分量?」農夫連忙回答:「冤枉啊,法官大人!在我送出牛奶前,我都有用天平秤過,沒可能會少!」

麵包師傅立即拿出證據,把剛送來的牛奶瓶交給法官。瓶上標明一公斤,但法官親自在秤上測,結果只有八百多克。法官說:「證據確鑿,還有什麼要辯解的嗎?」

農夫面露難色地說:「實在奇怪,我家在鄉下,用的都是天平秤。只是……上個月,我的砝碼被小孩弄丟了,所以最近我改用麵包師傅店裡賣的一公斤重麵包當砝碼,每次送奶前,我都拿那個麵包放在天平上秤對。」

法官聽了,明白過來,轉向麵包師傅說:「那麼,你店裡的一公斤麵包,現在可否拿來讓我秤一秤?」

麵包師傅臉紅心慌,結結巴巴地回答:「呃……算了,算了吧,我撤訴。」

原來這位麵包師傅在動怒時,滿腹委屈、自以為有理,一心指責別人,卻未思想自己內在的問題。他忘了,自己的標準可能本身就不準確。與其憤怒控訴他人,不如先省察自己。

這正是聖經所教導的原則。弟兄姊妹,我們在這世代,可能看見許多不公義與違背良心的事,心裡自然會不平。但我們若只停留在批判與怒氣,就失去了神的心意。神要我們先反省自己:在這些處境中,我能否行得更正直?是否能以愛心、憐憫、忍耐面對?因此,讓我們不要被怒氣主宰,不要輕易發脾氣。當我們看見別人的錯誤時,不妨把它當作一面鏡子,看見自己有沒有需要改進的地方。如此,我們在神面前就能不斷成長,更貼近祂的心意。願主幫助我們,在公義與憐憫之間持守平衡,做一個柔和謙卑、信靠神掌權的人。

故事 (190):快快地聽,慢慢地動怒


弟兄姊妹,今天我想用兩段聖經,與大家分享我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學習處理怒氣,並在面對那些令人憤憤不平的事情時,保持心中的平靜。首先是《詩篇》第三十七篇第八節:「當止住怒氣,離棄忿怒,不要心懷不平,以致作惡。」的確,有時候我們看見一些不公不義的事,心裡就會感到憤怒、難平。有人說,怒氣可以分為「義怒」與「私怒」兩種,一種是積極的,另一種則是消極的。然而,我認為最安全的做法,仍然是——儘量不發怒。

當然,為了真理、為了維護公義而起的義怒,是可以理解的;例如主耶穌曾經進入聖殿,推倒那些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,把做買賣的商人和牲畜都趕出聖殿。然而,我仍提醒自己:就算是為義而怒,也要警醒、節制。為什麼呢?因為我不是主耶穌。

所以,這節經文的提醒非常明確:「當止住怒氣,離棄忿怒。」不要為自己找藉口。唯有終止怒氣,才是最安全的選擇。

第二段經文出自《雅各書》第一章第十九至二十節:「我親愛的弟兄們,這是你們所知道的,但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,慢慢地說,慢慢地動怒。因為人的怒氣,並不成就神的義。」這裡說得很清楚——發怒不是彰顯神公義的方法。作為基督徒,我們確實應該追求顯出神的義,但方式並不是透過怒氣或衝動的言語。要知道,神最大的榮耀是祂的愛。如果我們真要表達對錯與真理,更應該讓人看見神的愛,而不是我們的情緒。「快快地聽,慢慢地動怒」提醒我們,在面對事情時,要先聆聽、了解事實真相,再慢慢思考,不要魯莽急躁,更不要輕易發怒。

有一個故事這樣說:有一位年輕有為的公司總裁,一天駕車經過一個住宅區。因為路段狹窄,他特別放慢速度,專注留意四周情況。誰知突然有個孩子從路邊扔出一塊磚頭,正好打中他的車門。

總裁立刻剎車,下車後氣沖沖地抓住那個小孩,大聲斥責:「你為什麼要這麼做?你知不知道你剛才打壞了我的車?要賠多少錢你才知道嗎?」

那個孩子嚇得哭起來,連聲道歉說:「先生,對不起,我不知道該怎麼辦。我扔磚頭只是想叫人停下來。」他邊哭邊說:「因為我哥哥從輪椅上摔下來了,我一個人抬不動他,也沒有人肯停下來幫我。求求你,能幫我把哥哥搬回輪椅上嗎?他受傷了,我真的沒辦法。」

總裁聽完,心裡十分震動。他立刻彎下身,把受傷的孩子抱起,輕輕放回輪椅上,還拿出自己的毛巾幫那孩子擦乾傷口上的血。做完這一切後,他對小孩說:「沒事了,你哥哥會好起來的。」

小孩感激地說:「謝謝你,先生。願神祝福你。」然後,他推著輪椅慢慢離開。

那位總裁望著他們遠去的背影,靜靜地走回車上。雖然車門上的凹痕明顯可見,但他決定不去修理。因為他要常常提醒自己──不要等到別人扔出磚頭,才停下來留意周圍的需要。

我們的生活往往太急、太忙,有時事情發生得太突然,沒有時間靜下來思考。我們的怒氣,常常只是一瞬間的衝動,卻可能帶來我們不願承受的後果。

弟兄姊妹,讓我們學習常常倚靠神,讓祂的同在充滿我們的思想與心靈。當我們的心被主佔有,就不容易被突如其來的事情激怒;當我們以主為中心,就更容易保持溫柔與平靜。

因此,讓我們提醒自己,也提醒彼此——「快快地聽,慢慢地動怒」。願主祝福我們,幫助我們在任何新聞、片段或報導面前,都能謹慎思考,再作出合宜的反應。

故事 (189):背著仇恨的人很難真心去愛


弟兄姊妹,今天想跟大家分享,我是如何從聖經中尋找幫助自己處理怒氣的經文。首先是《以弗所書》第四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:「生氣卻不要犯罪,不可含怒到日落;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。」這段經文讓我明白,生氣確實是人很常出現的一種情緒。我這樣說,並不是鼓勵大家覺得「發脾氣很正常,所以無所謂」,而是承認憤怒是「人之常情」,但同時也要謹記:不可因此犯罪。簡單來說,就是不要過了頭,不要因為發怒而做出愚蠢、得罪神、傷害人的行為。

經文也提醒我,在怒氣的背後,很可能有魔鬼的工作,所以特別警告我們:「不可給魔鬼留地步」,不要讓牠有機可乘。另一方面,「不可含怒到日落」似乎在提醒我們,即使會生氣,仍要留意:發怒的時間不宜拖得太長。

雖然我們很難為「多久算太長」下定論,但可以這樣說:只要怒氣已經開始影響我們的內心,或帶來犯罪的可能,我們就應該警覺,學習離開那些會挑動我們怒氣的環境或情景,讓自己快快安靜下來。最好的方法,就是立刻回到主面前,求主幫助、拯救。

所以,有時我會刻意讓自己冷靜一下,因為我會提醒自己:發怒往往是魔鬼對人的挑撥與煽動,我們很容易「中計」。因此我要格外小心。

有一個小故事:一位老師到偏遠鄉村教書。一天,他對班上的學生說:「你們有沒有試過別人得罪你?有沒有人讓你很不喜歡,甚至很生氣?」孩子們雖然沒有出聲,卻一個個用力點頭。

老師於是分給每人一個袋子,說:「現在想一想,過去這一週有沒有人得罪你、做了令你不高興的事、讓你生氣?如果有,放學後就到河邊去撿一塊石頭,把那個人的名字寫在石頭上,放進袋子裡帶回來。如果你對他非常生氣,就撿一塊大一點的石頭。記得每天都要把這些『戰利品』裝在袋子裡帶來學校給老師看。」

孩子們聽了覺得很新奇,放學後立刻跑到河邊撿石頭。第二天一早,大家都背著裝滿石頭的袋子回到學校,興高采烈地彼此展示。

日子一天一天過去,有些同學的袋子越來越重,越背越吃力。終於,有人忍不住抱怨:「老師,不要再這樣了,太累了!」老師只是微笑,沒有立即回答。又有一個同學說:「每天都要背著這些石頭上學,真的很辛苦!」

這時,老師才開口說:「如果這樣辛苦,那你們就把這些石頭放下吧。把那些代表別人得罪你、使你生氣的石頭都放下。」

孩子們很驚訝。老師接著說:「我們要學習快快饒恕別人。就算別人得罪了你,也不應該一直記在心裡。如果你把所有別人得罪你的事都背在心裡,那就好像每天背著一袋沉重的石頭一樣,最辛苦的其實是你自己。」

這些孩子於是明白了一個寶貴的功課:不要把別人的過犯或傷害,變成心裡長久的仇恨和重擔。

弟兄姊妹,我承認,這世界上確實有很多人和事會讓我們不快樂,甚至讓我們很想發脾氣。但最後受害最深的,往往是我們自己。這正是魔鬼的詭計——牠要我們不舒服、痛苦、被怒氣挾持,以致不能去愛人。背著仇恨的人,很難真心去愛。所以,我們千萬不要給魔鬼留地步。盼望在這個世界動盪的日子裡,我們仍能保守自己的心,充滿盼望、充滿愛,而不是充滿仇恨。願主祝福我們,也願主憐憫並祝福這個世界。



故事 (188):憐憫比審判更有力量


弟兄姊妹,今天我們一同來讀《雅各書》第二章第十二至十三節:「因為那不憐憫人的,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;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。」這節聖經大意是提醒我們,不要急於審判人。如果我們對人冷酷無情,只懂得批評、論斷,卻不懂得去愛、去關心,將來我們也要面對一個「沒有憐憫」的審判。神看重的是人對人的愛,因此經文說:「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。」那麼,當我們面對一些犯錯的弟兄姊妹,或身邊做錯事的人時,我們應該如何對待他們呢?我們是否只會責備、論斷?還是可以用憐憫的心去對待他?

很多人以為律法的作用只是用來審判人、定人的罪,但若我們真正認識聖經,明白主耶穌所啟示律法的真義,就會知道律法並不是單單為了審判。相反,主耶穌曾說,最大的誡命是「愛神」和「愛人」。

神賜下律法,不僅是要人知道什麼是罪,更是要教導人如何去愛。藉著律法,我們認識自己的軟弱和需要,知道自己不能靠自己,必須回到神面前,也因此更深地體會神的憐憫,對祂產生更大的愛。

當我們認真思想神的話,就會發現,神一直在教導我們什麼是愛。祂的憐憫,遠遠超過祂的審判。神立下律法,並不是要把人定死,而是要在人越過界線、意識到自己的罪時,懂得回轉歸向祂,從祂那裡得著赦免。

最寶貴的是,神的憐憫大到一個地步,親自差遣祂的兒子降世為人,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,親身滿足律法公義的要求,好叫我們在祂裡面經歷赦罪之恩。由此可見,神的誡命、律法,其實是要我們學習愛、學習憐憫。當我們看重一個人的生命,就會對他存憐憫;若只看見對錯,而看不見那個生命,就很難在眼中存有憐憫。

弟兄姊妹,讓我們學習用神的心腸來看待身邊的人。

有一個故事這樣說:在非洲有一個部落,若有人做錯了事,村民會把他帶到村中的空地。很特別的是,他們不是圍著他指責、羞辱或懲罰他,而是圍繞他整整兩天,這兩天裡,大家會輪流說出這個人曾經做過的好事,稱讚他一切的良善行為。

這個部落的人相信,每個來到世界上的人,本意都是好的,都渴望安全、和平、愛與幸福。只是在人追求這些東西的過程中,難免會犯錯。因此,他們把一個人的錯誤視為一種「求救的呼聲」。

當有人犯罪跌倒,他們不是把他推出去,而是全村人團結起來,圍繞他、肯定他,幫助他記起自己本來是好的,是有價值的。透過這樣的方式,那個犯錯的人重新得著鼓勵,有更大的動力不再重蹈覆轍。

弟兄姊妹,憐憫比審判更有力量。當我們很想責備或懲罰一個人時,不妨停一停,思想一下:我們是否也可以扶他一把,幫助他重新站起來?我們是否可以像神那樣,用憐憫的心去愛他?唯有愛心,才能真實地造就人。願主教導我們,成為那些「以憐憫向審判誇勝」的人,使我們在待人處事上,更多流露基督的心腸。願主祝福大家。


故事 (187):有些「失去」反而使人生更加榮耀


弟兄姊妹,今天我們一同來讀《腓立比書》第三章第七至第八節:「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,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。不但如此,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,因我已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著基督。」在這裡,保羅談到他信主之後,整個價值觀徹底扭轉。從前他認為對自己有益的,如今因著基督,他看見原來這一切反而是有損的。因為他已經認識主耶穌基督,並且以得著基督為人生最寶貴的「至寶」。

其實,在這段經文之前,保羅提到自己過去的歷史背景。他是一個極其優秀的人:無論在律法知識上,還是在宗教操練上,他都可說是猶太教中的翹楚。此外,在外在行為上,他也無可指摘。他的熱心更是出類拔萃,在猶太社群中,必定是數一數二、堪稱猶太人當中的傑出青年。

保羅很有目標,又極其熱心地「事奉神」,再加上他出身名門,曾受教於名師迦瑪列門下,他的前途可說是無可限量,也深受猶太人的敬重。按人看來,他將來的成就必定非同小可,會成為許多猶太人學習的榜樣。

然而,感謝主,在他往大馬士革的路上遇見了復活的基督。他雖然肉眼失明了三天,但心靈的眼睛卻被開啟。他忽然發現,原來自己一直以為有益的事,其實是有損的;他竭力追求的一切,原來方向根本錯了。錯到一個地步,以逼迫、殺害基督徒為榮,以為那是事奉神,卻不知道自己是在迫害耶穌。

就在那次經歷中,他的人生完全翻轉,他接受主耶穌成為他的救主。從此,他的人生不再是備受愛戴、前途光明,反而變成被人逼迫、受許多苦難,最後甚至為主殉道,被人斬首。

弟兄姊妹,你覺得保羅是不是損失很大呢?還是正如他自己所說,他其實是「賺到了」,得著了那真正的「至寶」呢?你又覺得,自己信主之後,是失去了許多,還是得著了更多?就算在世人眼中是「損失」,我相信,在神裡面,一切的損失都是有益處的損失,無非是要使我們能夠得著基督為至寶。

有一個故事這樣說:梁先生家中有一只帶蓋的碗,是祖傳的寶物。然而,最近他急需用錢,只好打算把這件傳家之寶賣掉。碗要出售的消息傳開後,有古董商上門洽談。

古董商仔細看過之後說:「這只碗不錯,不過碗蓋有一點磕損。」

梁先生便問:「那你願意出多少錢?」

古董商說:「如果碗蓋完好無缺,這只碗至少值十萬元。但現在碗蓋磕掉了一小片,不再完美,只能出七萬吧。」

梁先生聽後非常不甘心,只是一點點磕損,就要少三萬,實在難以接受,所以暫時沒有賣出。後來又有幾個古董商人上門,因為同樣看見碗蓋有損,都不願意出高價。

這時,梁先生的朋友李先生來探望他,閒談間知道他打算賣掉這件傳家之寶,便說:「不如拿出來讓我看看吧。」梁先生於是把碗和碗蓋一起遞給他。沒想到,李先生一不小心,竟把碗蓋摔到地上,當場碎裂。

李先生非常緊張,連聲道歉:「對不起!對不起!我賠給你!」

梁先生嘆了一口氣,說:「算了吧,反正少了這個碗蓋,這只碗也賣不了多少錢,就這樣吧。」

李先生心裡十分過意不去,說:「那我還是賠你一些,明天把錢拿來給你。」之後,他東借西湊,一週後帶著五萬元來賠償。

梁先生一看,立刻拉著他的手說:「不用不用,你把錢拿回去吧,真的不必賠。」

李先生更覺得不好意思:「我打破了你的碗蓋,讓你損失這麼大,怎麼能不賠呢?」

沒想到梁先生卻說:「其實應該是我跟你說聲謝謝,這幾天一直想找機會跟你說。正是因為你打破了那個碗蓋,沒有了這個累贅,那只碗反而賣得更高,比第一個古董商開的價還要高。你猜是多少?是十二萬呢!」

李先生一聽,心裡反而有點不安,心想:如果碗蓋沒有打碎,是否會賣得更好?

梁先生笑著說:「誰會想要一個有瑕疵的碗蓋呢?正因為你把那個有毛病的碗蓋打碎了,不再成為累贅,這只碗反而成為一件完美無缺的古董。」

弟兄姊妹,其實我們的人生也常如此。有些我們看為非常重要、極其珍貴的東西,當神叫我們為祂放下時,我們以為是一種損失,但在神的手中,這樣的「失去」,反而使我們的人生更加完整、更加榮耀,成為真正合神使用的器皿。

神要塑造我們、成全我們、使我們成為榮耀祂的器皿,關鍵在於:我們是否願意把一切都獻給祂。就像保羅那樣,因著基督,把萬事都當作有損的,只求除去一切妨礙他愛神、認識神、親近神的東西。得著主,才是他,也是我們人生真正的至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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