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兄姊妹,今天我們要一同來讀《馬太福音》第十六章第二十四節:「於是耶穌對門徒說: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」同時在《馬太福音》第十章第三十八節主也說:「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門徒。」這兩節經文,揭示了「作主門徒」的真正代價——捨己與背十字架。
關於「捨己」——榮耀而非痛苦
我們常以為「捨己」是一件痛苦的事,好像要剝奪自己的快樂、放棄所有珍貴的東西。然而,真正屬靈的捨己並不是消極的犧牲,而是積極的愛的回應。
主耶穌為我們從天降世,甘願背負罪債,受凌辱與釘十字架之苦。祂毫無自私,完全順服父的旨意。祂既為我們捨命,我們是否也願意為祂捨己呢?若我們只顧自己、只愛自己,又怎能說我們配作祂的門徒呢?因此,「捨己」不是一種被迫的痛苦,而是一種尊貴的選擇——為愛祂、榮耀祂而放下自己。
《哥林多前書》第十三章3節提醒我們:「我若將所有的周濟窮人,又捨己身叫人焚燒,卻沒有愛,仍然與我無益。」這裡說得很清楚,若沒有愛,一切的捨棄與犧牲都毫無價值。神要的不是「苦行」式的放棄,而是出於愛的獻上。因此,真正的捨己,是甘甜的、喜樂的,是深愛神的人自願的回應。歷世歷代愛主的人,都甘心為神放棄地上的一切,甚至以殉道為榮。捨己並非損失,而是將短暫換為永恆,將人的榮耀轉給神的榮耀。
關於「不配」——不是責備,而是呼召
主耶穌說:「不背起十字架跟從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。」這句話並不是責罵,而是一種呼召──祂盼望我們與祂「相配」,走在相同的路上。祂願意為我們捨命,也希望我們願意為祂而活。主看我們為祂的新婦、祂至愛的子民,盼望我們在愛中回應祂;若我們願意捨己跟隨祂,就能活出與祂配合的生命。這不是一種義務,而是一種榮幸。
一個故事:從前有一位商人,要出外做買賣。途中遇上強盜,他急忙逃跑,跑到一條急流的大河邊。河上沒有橋,也沒有船,他靈機一動,將河岸的木頭與竹子捆成竹筏,勉強渡過河,逃過一命。然而上了對岸後,強盜仍在後追。他心想:「這竹筏救過我,是我的救命恩物,或許將來還有用。」於是他把竹筏背在身上繼續趕路。可是因負重行動緩慢,最終被強盜追上,喪命財兩空。
弟兄姊妹,竹筏曾救他一命,但在錯誤的時刻卻成了累贅。若他懂得放下,就得以保命。同樣地,在我們屬靈生命中,有些東西——觀念、習慣、成就、關係——或許在某段時間對我們有益,但若到了該放下的時候仍緊抓不放,它們就會成為我們的重擔。所以,「放下」其實是一種智慧。主所吩咐的「捨己」,不是要我們失去,而是讓我們得著更大的福氣。祂所要奪去的,往往是攔阻祂祝福我們的東西。
弟兄姊妹,讓我們學會為主捨己——放下自己的意見、放下個人的享受、放下爭權奪利的心,只為讓神得榮耀、讓祂的旨意成就。神所要的捨己,是出於愛,滿有喜樂的獻上。願我們都能像但以理一樣有決心、像保羅一樣有信心、像主一樣有愛心,甘願為主背十字架、跟從祂到底。因為神從不虧待那些愛祂、為祂放下自己的人。願主祝福你,使我們都能真心回應祂的愛,學會甘甜的捨己,天天背起主所給的十字架,喜樂地與祂同行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