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喝路旁的河水】馬太福音第三章


【馬太福音 3:1-4, 13-17】
1 那時,有施洗的約翰出來,在猶太的曠野傳道,說:
2 天國近了,你們應當悔改!
3 這人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。他說: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:預備主的道,修直他的路!
4 這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,腰束皮帶,吃的是蝗蟲、野蜜。

13 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但河,見了約翰,要受他的洗。
14 約翰想要攔住他,說:我當受你的洗,你反倒上我這裡來嗎?
15 耶穌回答說:你暫且許我,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(或作:禮)。於是約翰許了他。
16 耶穌受了洗,隨即從水裡上來。天忽然為他開了,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,落在他身上。
17 從天上有聲音說: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。

榮耀溫柔的主正式登場

前一章提到主耶穌小孩的時候就要逃到埃及,後來有神的使者向約瑟顯現,得知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已經死了,他們可以回去以色列地。約瑟就帶著馬利亞和小孩子耶穌回到拿撒勒。拿撒勒是窮鄉僻壤,甚至被認為是出不了好東西的地方,主耶穌就在這名不經傳的地方長大,祂甘願為我們隱藏了差不多30年。所以,這裏算是主耶穌正式登場的一章,顯露人的面前。真的很寶貴,榮耀無可比主,祂的出場是多麼溫柔,多麼謙卑,實在吸引我的心。

施浸約翰說:「天國近了!」我有一個感受,為什麼這時候才是天國近了,我認為這是因為天國的王出場了,祂要出征為我們戰鬥,開新活的道路,敞開天門,讓我們能夠回到阿爸的面前,真的太寶貴了!

這章的聖經後半段提到耶穌受浸,祂是神的兒子,又沒有犯罪,不需要悔改。第15節,祂親口的解釋了受浸的原因,就是盡諸般的義(個人認為「義」不是指罪得赦免得稱為義的意思,而是遵行神吩咐的意思)。主耶穌為我們作下順從神的榜樣,祂完全聽從神的吩咐,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不能夠進入天國,於是祂願意按父的旨意行,取奴僕的形象永遠為人,替我們流血捨命,完成救贖的大功,赦免我們的罪,使我們得以進入天國,與祂一同作王。

三而一的神同場出現

耶穌受浸時,祂有榮耀的「嘉賓」出席,就是阿爸和聖靈都在場。這裏的經文提到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,落在主的身上。同時,阿爸從天上發聲,公開見證主耶穌就是祂的愛子,是祂所喜悅的。耶穌受浸的是向父表明祂的決心,願意踏上受苦受死的路,決心為神,為人的罪受苦。祂願意聽父的話,討父的喜悅,成就阿爸的愛夢。

再想這場面真的不簡單,三而一的神都在這裏,我感受阿爸、主、聖靈完全同心,祂們都最愛我們,最深的要得著我們每一個。所以,阿爸喜悅主的獻上,公開見證主耶穌就是祂的愛子,阿爸的心因為主耶穌而大得滿足。我們要知道一件,基督是受膏者的意思,乃是神所膏,神所立的君王、祭司和先知。此刻,阿爸顯明主就是基督,以聖靈膏祂,立主成為我們的君王出征,成為我們的祭司獻祭,又成我們的先知,將阿爸的心我們打開,表達祂是多麼的愛我們。

讀第1節的時候,提到施浸約翰出來,我想到神等了400多年,好感觸,終於有合神心意的先知出現!要知道從馬拉基書到馬太福音,期間相距約400年,是新約和舊約是空隙歷史(沒有神的話),馬拉基書是舊約的最後一卷書,之後沒有先知,因為再沒有神的話,有人稱這400年是猶太民族歷史的黑暗時期。到了第3章第1節,一個偉大的先知出現了,他就是施浸約翰,太寶貴了!神等到一個愛祂的人出現,他可以作先知傳神的話,人有神的話,人才有希望!

施浸約翰是個親近神的人

其實施浸約翰也是一個祭司,因為他的爸爸是祭司,不過聖經沒有提過他出任祭司職分。神要約翰作的不是祭司,乃是先知。話雖如此,施浸約翰獻上了自己成為馨香的祭物。此外,我珍貴施浸約翰是個親近神的人,第4節形容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,腰束皮帶,吃的是蝗蟲、野蜜。粗獷的形容,生活得好天然、簡單,暗示他為親近神可以生活得最簡單,而且他是仰賴神供給的人,對神是有信心的。另外,既然他是先知,就必需聽到神的聲音,有從神來的話,才有道可傳。為求聽到神的聲音,祂選擇這樣親近神的生活。

讀完第3章,心裏興奮,感受盼望,因為主來了,祂要打開一個新的局面,祂比施浸約翰更近神,更知神的心意,更有神的話,而主就我們中間。有主,這個時代就有希望,我們有神的同在,顯明神喜悅我們,更託付了我們,不管這時代多艱難,多黑暗,我們有祂,有祂的話,我們就有盼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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