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兄姊妹,今天我們要一同來讀《耶利米哀歌》第三章第三十二至三十三節。經文說:「主雖使人憂愁,還要照祂諸般的慈愛發憐憫;因祂並不甘心使人受苦,使人憂愁。」這段經文出現在全書最哀傷的篇章之中。耶利米在哀哭——國亡、城陷、百姓流離失所,但他仍在困境裡見證神的愛。這裡讓我們看見一個深刻的真理:神的愛比一切苦難更深,祂的目的不是毀壞,而是成全。這啟示了神的心腸——祂並不甘心使人受苦,祂的旨意始終是出於愛、為了成全、為了祝福。
主的慈愛——苦難背後的「用心良苦」
經文說:「主雖使人憂愁,還要照祂諸般的慈愛發憐憫。」表面看起來,神容許苦難臨到,似乎是嚴厲的;但耶利米立刻補上一句:「祂並不甘心使人受苦。」這句話顯明了神的心腸——神的愛不會被人間的苦難改變;祂的每一個管教、每一份試煉,背後都藏著父親「用心良苦」的愛。用人的話說:「真正愛你的人,才會容許你痛。」因為神知道,我們若不經歷破碎,生命就無法被煉淨。祂的目的不是折磨,而是成全,不是毀滅,而是塑造。正如保羅在《哥林多後書》4章17節所說:「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,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。」神的愛有時穿上了「苦難」的外衣,但核心仍是慈悲。祂用緊急的手段救拔我們,使我們變得更堅強、更榮耀。
神甘心自己受苦,卻不願我們永遠痛苦
「祂並不甘心使人受苦,使人憂愁。」若我們看看十字架,就明白這句話的真義。神不願意我們沉淪於罪惡與死亡,所以祂寧願自己承受極深的苦。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經歷了血肉之軀最極限的苦楚,甚至在復活榮耀的身體上,仍留下釘痕的記號。祂不抹去那些傷痕——因為那是愛的證據。有一天,我們見主面時,仍能看見祂被釘的手,明白:神曾用自己的痛換取我們永遠的平安。因此,當我們身處苦難時,不必懷疑神的良善。祂不喜悅我們痛苦,但祂會透過痛苦來轉化我們,使我們更像祂。祂有一天必親自擦乾我們的眼淚,使一切痛苦有了意義。
一則故事:有一個小男孩因車禍失去了雙腿,整日陷入絕望。每天他透過窗戶,看著其他孩子奔跑,自己卻只能坐在輪椅上流淚。他的姐姐是一位老師,試著用言語安慰他、給他書看,但都無效。後來姐姐對弟弟說:「你看,對面那棟樓裡有一個女孩,她全身癱瘓,卻仍努力學習。每天晚上十一點她才關燈,從不放棄。」男孩每天都望著那扇亮著的窗,激勵自己也努力讀書。當他累的時候,就看看那盞燈,自我鼓勵:「她還在堅持,我也要繼續。」不久後,姐姐意外過世。悲傷的弟弟決心去找那個女孩,親口感謝她。他坐著輪椅,來到那棟樓敲門,卻聽屋主太太說:「這裡一直沒有人住啊,那盞燈是隔壁的小姐為你姐姐而點的——她說要每天為心中那個弟弟亮著。」男孩聽後泣不成聲。他明白,那一盞燈,是姐姐為他留下的愛。
弟兄姊妹,神的愛也是如此。在人生的黑夜裡,也許我們看不見祂、聽不到祂,但祂早已在對面的窗戶上為我們點了一盞燈。祂讓我們經歷試煉,不是要毀滅我們,而是要我們也能成為別人的亮光——能安慰那些同受患難的人(林後1:4)。
成為照亮世界的人
弟兄姊妹,苦難並非神的終極旨意,而是祂讓我們更靠近愛的過程。祂「雖使人憂愁」,但「還要照祂諸般的慈愛發憐憫」。請記得:祂的愛比你的痛更深;祂的目的比你的現況更遠;祂的恩典永遠超過你的淚水。若你今天正經歷艱難,請相信:神正在你的夜裡點燈;有一天,你會明白,這盞燈不僅照亮你自己,也照亮別人。願我們都成為「被愛激勵的人」,在苦難中仍信靠、仍感恩、仍散發主的光,讓更多憂愁的人,看見神的愛何等深、何等長、何等高、何等大。願主祝福大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