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兄姊妹,今天我們要一同來讀《路加福音》第十四章十二至十四節:「耶穌又對請他的人說:『你擺設午飯或晚飯,不要請你的朋友、弟兄、親屬,和富足的鄰舍,恐怕他們也請你,你就得了報答。你擺設筵席,倒要請那貧窮的、殘廢的、瘸腿的、瞎眼的,你就有福了!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。到義人復活的時候,你要得著報答。』」這段經文發生在一位法利賽人領袖家中的筵席上。《路加福音》至少兩次記載耶穌受法利賽人之邀同席吃飯:第一次在第七章,名叫西門的法利賽人請耶穌用飯,席間一位被視為「罪人」的女人進來,用香膏抹耶穌的腳;這一次則是在一位地位崇高的法利賽人領袖家中。
這「法利賽人領袖」很可能是經學教師中屬法利賽派的一員,甚至可能是猶太公會的成員之一,在猶太社會中具有相當高的身分與地位。由此可見,耶穌不僅在社會下層與罪人、稅吏、漁夫為友,也與上層的宗教與社會領袖有來往。特別值得注意的是,這次筵席是在安息日舉行的,顯然是會堂聚會之後的用餐聚會。這位法利賽人領袖很可能是因聽見耶穌在會堂中的講論受了觸動,渴望再多聽祂的教導,因此邀請祂回家坐席。然而,安息日不得大肆預備飯菜,所以這類筵席通常較為簡單,重點不在飲食,而在屬靈分享。
席間除了主人之外,還有其他同伴在場。《路加福音》十四章第三節提到「律法師和法利賽人」,而第一節說「他們窺探耶穌」,顯示在座的不少人,一方面對耶穌的教導充滿好奇,一方面卻帶著挑剔、試探的心態。這與《馬可福音》一章二十二節的描述相呼應──人普遍覺得耶穌的教訓「滿有權柄,和他們的經學教師不同」,因此既吸引人,也引起反感與敵意。就在這樣的聚會中,有一個患水腫的人出現在耶穌面前。他很可能也是從會堂聚會後,隨眾人來到這位領袖家中的人。耶穌看見他的苦情,就向律法師和法利賽人提出問題:在安息日醫治人,合不合法?
在第十二至十四節,耶穌將目光轉向邀請祂的這位法利賽人領袖,提出一個極具挑戰性的教導:當你擺設筵席,不要只邀請朋友、弟兄、親屬和富足的鄰舍,因為這樣做,很容易變成一種社交互惠──你請我,我請你,報答就在今生得著了。主卻說:「你擺設筵席,倒要請那貧窮的、殘廢的、瘸腿的、瞎眼的,你就有福了!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。到義人復活的時候,你要得著報答。」主耶穌在此指出兩個層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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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正的愛,是給予那些無法回報你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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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正的賞賜,不在今生的回應,而在將來神面前的報答。
這與《馬太福音》五章中「要愛仇敵」的教導是一致的:若只愛那些愛你的人,只請那些會回請你的人,這樣的「愛」與世人並無差別,也算不得特別。惟有那種不求回報、憐恤困苦者的愛,在神眼中才算為真實的愛。類似的思想也出現在《箴言》十九章十七節:「憐憫貧窮的,就是借給耶和華;他的善行,耶和華必償還。」主耶穌更教導我們施捨不要張揚,免得人間的稱讚成了唯一的獎賞,反而失去天上的報答。
一個故事:從前有一位貧困的學生,為了籌措學費,只能挨家挨戶推銷貨品。一天傍晚,他又冷又餓,口袋裡只剩下一點小錢。當一位年輕女子開門時,他原本打算向她要一杯水,卻因羞怯,只輕聲說:「可以給我一杯水嗎?」那位女子看出他非常飢餓,於是端出一大杯鮮奶給他。年輕人慢慢喝完,問道:「我該付多少錢?」她回答:「你不欠我一分錢。母親說,行善不可求回報。」年輕人深受感動,向她道謝離去。那一杯鮮奶,不但溫暖了他的身體,也重燃了他對人與對神的信心。多年後,這位女子重病纏身,當地醫生束手無策,只好將她送往大城市的大醫院。醫院請來一位資深醫生會診,這位醫生知道她來自某個小鎮,心中一動,進病房一看,立刻認出她就是當年給他一杯鮮奶的少女。他下定決心要盡全力醫治她。經過漫長而艱難的治療,她終於康復。出院前,她看見那一疊高昂的醫療費帳單,心中惶恐不安,因為她知道這筆費用可能一生難以償還。當她終於鼓起勇氣打開帳單時,卻看見旁邊寫著一句話:「一杯鮮奶,已足夠付清全部費用。」下款是:凱禮醫生。她感動得熱淚盈眶,在心中向神禱告:「主啊,感謝祢的慈愛,藉著人的手,不斷在世界上流露與傳遞。」
弟兄姊妹,這個故事正呼應主耶穌在路加十四章中的教導:當我們憐憫那些不能回報我們的人,神卻記念這一切;當我們為愛而付出,看似「吃虧」,其實是在天上積儲財寶。願我們的愛,不只是停留在「請能回請我的人」,也能進到主所說的那一層——向貧窮、軟弱、無力回報的人伸出手,使我們在今生成為別人的祝福,也在來世「義人復活的時候」,得著主親自的報答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