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 (233):「眼睛」專注於祂,點亮心中的燈


弟兄姊妹,今天我們要一同來思想《馬太福音》第六章第二十二至二十三節。經文說:「眼睛就是身上的燈。你的眼睛若明亮,全身就光明;你的眼睛若昏花,全身就黑暗。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,那黑暗是何等的大呢!」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提醒門徒——人的眼睛若明亮,全身就光明;若昏花,全身就黑暗。祂所說的「眼睛」,其實是指人的心靈之眼、內在的焦點。若我們的注意力專注於神,整個生命就會被光充滿;若我們的眼睛被世事、情慾、憂慮吸引,就會陷入黑暗。我們心靈的「眼睛」決定我們整個生命的方向與光景。

眼睛若明亮——代表心靈專一。主說:「你的眼睛若明亮,全身就光明。」這裡的「明亮」(希臘原文是 haplous)不僅指清晰,更有單純、專注、不分心的意思。也就是說,當我們的心單單注視神,不被世界的慾望分散,就會有属天的光照亮我們整個生命。光明的生命,不在於外面的順境,而在於裡面的焦點。當我們的「心眼」專注於主,我們就能看清事情的真實價值——知道什麼值得追求,什麼該放下。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前面提到:「你的財寶在那裡,你的心也在那裡。」(太6:21)若我們的眼睛總是注視財富、名聲、物質,我們的心就會陷入焦慮與黑暗。但若我們注視永恆、注視耶穌,我們就會被光明充滿,行在神的旨意中。

眼睛若昏花——代表心靈迷失。主接著說:「眼睛若昏花,全身就黑暗。」在原文中,「昏花」有「敗壞」或「邪惡」的意涵。也就是指——心靈失焦,看不清主的方向,被罪與世界牽引遠離神。一個人若只看短暫的利益,只顧表面的成功,就如眼睛模糊,看不見真光,生活自然陷入黑暗。這樣的人會覺得生命空虛、焦躁,哪怕擁有許多,也沒有平安。因為他心裡的「光」原本是要照亮黑暗的,但如今被遮蔽了。主說:「你裡頭的光若黑暗,那黑暗是何等的大!」這是對信徒的提醒——若我們不讓神的光引導,就會失去分辨力。

心靈能「看見」的眼——信心與盼望。有一位偉大的女性,海倫·凱勒,生於聾啞失明的世界。人曾問她:「對妳而言,最大的悲劇是什麼?」她回答:「擁有眼睛,卻看不見。」她自己雖然肉眼看不見,但她用信心的眼睛「看見」了神。她說:「我愛聖經勝於一切書籍,因為它讓我明白,看得見的只是短暫的,看不見的卻是永恆的。因著我的殘障,我找到了自己,也找到了神。」弟兄姊妹,真正的光,不是外在世界的陽光,而是心靈被神光照的那份明亮。當我們讓神成為我們生命的焦點,我們雖身處黑暗,也有盼望。

有一個故事:兩位重病的病人共住一個病房。其中一人因病需每天坐起片刻排出肺內積水,而他的床靠近窗邊;另一人則重病終日躺著,無法起身。每天午後,靠窗的病人會撐起身子,望向窗外,然後描繪窗外的風景給同室病友聽——「窗外有個小湖,天鵝在水面上悠游;小朋友在放玩具船;有年輕的情侶在花叢中散步……」他的描寫十分生動,使那位躺著的病人雖然無法見景,卻在想像中獲得極大的安慰。

日子一天天過去,直到有一天,靠窗的病人安詳離世。護士將他的床空出,另一位病人要求搬到窗邊。當他使出全力撐起身子,想看看那美麗的景色時,眼前卻只有一面白牆。護士感嘆地說:「那位病友是盲人啊,他什麼也看不見。他只是想用言語鼓勵你、讓你活下去。」

弟兄姊妹,那位看不見的人,卻有光明的心。他的眼睛雖失明,但心靈卻能看見愛、盼望與神。正如保羅所說:「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,不是憑著眼見。」(林後5:7

點亮你心中的燈。弟兄姊妹,主呼召我們——讓我們的「眼睛」專注於祂。世界有太多會讓我們眼花的事:地上的榮耀、人的稱讚、短暫的享樂、生活的憂慮。若我們讓這些事佔據心靈的焦點,就會使我們失去光。但當我們轉眼仰望主,讓祂的話住在我們心裡,讓聖靈引導我們的思想,我們的眼就重新明亮,我們的生命就充滿光輝。

願我們像詩人所說:「神啊,求祢光照我,使我看見祢奇妙的律法。」讓主的光照亮我們的黑暗,使我們看得明白──自己的人生目的,神的旨意所在,和祂要我們愛的人。弟兄姊妹,當你的眼專注於主,你的生命就會發光。心靈若被祂的光照亮,你就能在黑暗的世代中見證祂的榮耀。所以,讓我們點亮心中的燈,讓神的光引導我們前行,即使外面一片黑暗,內心依然明亮、安穩、有盼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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