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 (225):愛常常需要先付出、先放下


弟兄姊妹,今天我們一起來讀哥林多前書13:5:「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。」

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被稱為「愛的篇章」,保羅用十四節經文,細細描繪什麼是真正的愛。在第5節,他說:「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。」中文翻譯加了「益處」兩個字,讓意思更清楚:愛不是自私,不是只顧自己得益。但如果我們看原文希臘文,這裡是「ou zētei ta heautēs」——「不尋求自己的東西」。沒有「益處」這個詞,意思更廣、更豐富:愛不尋求自己的喜好、自己的主張、自己的方便、自己的利益……愛不是堅持「我要怎樣」,而是放下自己,為神、為別人著想。

愛不求自己的益處——背後的真正動機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用了三次「不求自己的益處」:一次在第10章24節、33節,講到飲食自由的時候,他說:「無論吃什麼、喝什麼,都要為榮耀神而行……凡事不要求自己的益處,乃求眾人的益處。」另一次在第10章33節,他以自己為例:「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,不求自己的益處,只求眾人的益處,叫他們得救。」弟兄姊妹,我們看見一個模式:「不求自己的益處」,背後不是消極的「我不想要」,乃是積極的兩個最大動機:

*要神得榮耀
*要別人得益處、得救恩

這才是愛的真義!愛不單是不自私,愛更積極地為神的心意、為別人的永恆幸福而活。

耶穌——愛的不求自己的益處的終極榜樣。主耶穌就是這句話最完美的活例。祂的一生,從降生到十字架,從來不求自己的益處:

祂本有神的形像,卻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,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(腓2:6-7)。
祂說:「我不是求自己的意思,乃是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。」(約6:38)
祂在客西馬尼園禱告:「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祢的意思。」(太26:39)
祂在十字架上,為逼迫祂、釘死祂的人禱告:「父啊,赦免他們……」(路23:34)

主耶穌不求自己的益處,祂只求:

*神的旨意成就
*我們的永恆幸福實現

祂前面的喜樂,就是看見我們這些罪人得救、與神和好。祂為這喜樂,甘願擺上一切,甚至捨命。弟兄姊妹,這就是愛!愛是放下自己,為神、為別人付出。

分享一個人深省的故事:一個人在沙漠裡走了兩天,極度乾渴。他發現一間小屋,裡面有一台抽水機。他用力抽,卻一點水都抽不出來。絕望中,他看見旁邊一個瓶子,瓶塞上貼了一張紙條:「把這瓶裡的水全部倒進抽水機,就能抽出水來。請記得把瓶子裝滿水,再放回原處。」瓶子裡真的有水!他口乾舌燥,很想先喝掉這救命的水。但他內心掙扎:萬一倒進去還是抽不出水,我就會渴死在這裡。最後,他決定相信紙條,把唯一的水全部倒進抽水機。結果——水真的湧出來了!他喝飽了,還把瓶子裝滿,放回原處,並在紙條上加了一句:「請相信我,這是真的有用。在你要取得之前,先學會付出。」

弟兄姊妹,這故事多麼像愛的真理!愛常常需要先付出、先放下、先不求自己的益處。當我們願意為神、為別人擺上的時候,神的大能就會湧流出來,我們得到的,遠遠超過我們所付出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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