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兄姊妹,今天我們一起來讀路加福音第十五章22-23, 32節:「父親卻吩咐僕人說:『快拿出上好的袍子來給他穿,把戒指戴在他手上,把鞋穿在他腳上,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可以吃喝快樂……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,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。』」
這章聖經講了三個比喻:失羊、失錢、失子。三個比喻的核心,都是「失去」。「失去」帶來痛苦、「找回」帶來極大的喜樂。而最寶貴的是,第32節父親對大兒子說的話:「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,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。」這裡的「我們」,包括父親、僕人、整個家——也包括天上的父神!神的心,是歡喜快樂的心,是跳舞的心,是因我們回轉而極大喜樂的心!
你得救的那一天,神比你更開心。弟兄姊妹,你還記得自己得救的那一天嗎?我記得很清楚:那天坐巴士回家,我一路唱著當天學的詩歌,心裡充滿喜樂。回到家寫日記,覺得人生重新開始了!那種喜樂,是從天上來的,是聖靈充滿的。但你有沒有想過:在那個晚上,最快樂的其實不是我,乃是神自己!路加福音15章三次提到「歡喜快樂」:牧人找回失羊,「就歡喜快樂」(v.6)婦人找回失錢,「就請朋友鄰舍來,對他們說:我失去的錢找著了,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!」(v.9)父親對浪子回來,「我們理當歡喜快樂」(v.32)
三次「歡喜快樂」,都是因為「失而復得」!神的心,是因我們回轉而極大喜樂的。祂不是冷冰冰的審判者,乃是一位跳舞的父親,因我們回家而開心到跳起來!
神的心——因我們而滿足、而喜樂。弟兄姊妹,這是何等希奇的事!我們這些有限、軟弱、常常跌倒的人,竟然能影響無限、全能的神!我們能讓神的心快樂、滿足,甚至「跳舞歡呼」!聖經提到:「耶和華─你的神是施行拯救、大有能力的主。他在你中間必因你歡欣喜樂,默然愛你,且因你喜樂而歡呼。」(番3:17)「有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」(路15:7,10)
神不是「勉強」愛我們,乃是深深渴慕我們。祂像一位母親,永遠不會忘記自己的孩子(賽49:15)。祂的愛,比天下所有母親、所有丈夫的愛更深、更烈!當我們回到祂面前,祂的心就滿足了,喜樂了。
分享一個的故事:在歐洲戰爭時期,有一位傳道人勸一位少女悔改信主。後來她去了巴黎紅十字會工作,生活忙碌,漸漸遠離神,甚至跌倒。有一天,她偶然回到教會,剛好又是那位傳道人在講道。講完道,傳道人拉著她的手,她卻說:「我有一句話,恐怕你不喜歡聽——現在一個人活在世上,不需要耶穌也可以快樂。」傳道人溫柔回答:「你可以不用耶穌,就能在世上快樂;但你有沒有想過:主耶穌在天上,卻需要找著你,祂的心才能快樂呢?」這句話,像箭一樣刺進少女的心。她忽然明白:原來神的心,是因我而喜樂的!她重新回轉,生命被更新。
弟兄姊妹,我們以為自己不需要神,但其實神需要我們!祂渴慕我們回家,渴慕與我們親近,渴慕因我們而喜樂!
弟兄姊妹,路加福音15章不是講浪子的故事,乃是講父親的心。神的心,是因你回家而歡喜快樂的!祂不是勉強接納你,乃是迫不及待地要慶祝:拿出上好的袍子、戒指、鞋子、宰肥牛犢——因為「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」!今天,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問自己:我有沒有讓神的心快樂?我願意明天、每天都回到祂面前,讓祂得著喜樂嗎?我願意讓神因我而歡喜快樂嗎?
現在,請大家安靜一會兒,到主面前:對主說:「阿爸父,感謝祢因我回家而喜樂。我願意每天回到祢面前,讓祢的心滿足、快樂。願我一生都成為祢喜樂的理由!」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