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兄姊妹,今天要與各位一同讀的經文是《馬太福音》第五章第十六節。經文記載:「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
我們都明白,得救並非因為我們的善行,而是因相信新主耶穌基督的愛,接納祂所賜的救恩。然而,信主之後,我們應當行出美善的行為,這乃是聖經的教訓。
究竟何為最重要的善行?對我而言,潔淨心靈乃是根本。唯有潔淨,方能真心愛人,並有力量活出真我,履行對神的使命,彰顯良好品格。
關於「光照在人前」,這並非意味虛假作秀,故意行善以取悅他人;而是指我們的生活如同一場生動的戲劇,無時無刻散發出真實光芒。《哥林多前書》第四章第九節指出,我們成了神和世人所觀看的劇目。每一天,我們的行為皆在天使與人面前展現,藉此榮耀神。
我相信大家都有被他人美善行為感動的經驗。分享一個故事:一位溫柔且寡言的弟兄常覺自己無法傳福音,心情沮喪時向教會哥哥傾訴。哥哥帶他在公園散步,途中停下來,撿起一塊小石頭投入石堆中,問弟兄能否找回那塊石頭?弟兄認為困難,因石頭形狀雷同。哥哥換成將婚戒投入石堆,弟兄立刻找到戒指。哥哥告訴他:「你就是神手中的金戒指,你的見證和好行為如同耀眼的光輝。」
弟兄回想,因自己幫助一位同學阿輝輔導功課,讓他認識基督,乃至整個家庭信主。這成了弟兄見證主的途徑。事實上,神賦予各人不同恩賜,或口才優秀,或善於建立關係,或其他。然而,只要我們心懷榮耀神的志向,願意付諸行動,神必使我們成為助人的器皿。
弟兄姊妹,凡是敬畏神、願為神效力之人,神必使用其生命,並不虛度我們的人生。切勿與他人比較,只需讓自己的光照耀在世人面前,借此榮耀父神和主。願主祝福你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