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 (115):別讓珍貴的親情被視為理所當然


親愛的弟兄姊妹,今日與大家一同誦讀《出埃及記》第二十章第十二節經文: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」

新約時代,保羅在《以弗所書》第六章亦提醒我們: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眾所周知,十誡多數為禁止性誡命,唯獨「孝敬父母」帶有明確的祝福與長壽應許,故保羅稱此為「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」。

由此可見,神極為重視兒女敬重父母,親子間和睦相處的關係。神所設立的父母與兒女關係無比寶貴,祂藉此讓我們享受無條件的愛,也讓我們透過親情,更深刻體會神對我們的厚愛。

親情的美妙難以言表。即使家人相隔天涯,我們的心仍然牽掛著彼此。父母與兒女相愛相守,為彼此付出、犧牲,毫不計較代價。神正是藉著我們具體可感的親情,彰顯祂那不離不棄、深沉持久的愛。

弟兄姊妹,面對父母恩情,我們該如何回應?我相信,「使父母信主」是我們能給予的最珍貴回報。父母為我們承受生產之苦養育之勞,我們當為他們的靈魂警醒,為他們常常禱告,盼望他們認識主,得著永恆福分。

這過程或許艱難,需要付出代價與忍耐,但為了讓父母歸主,這一切都值得。願弟兄姊妹時常為父母禱告,用生命見證主的愛,引領他們親近主。

有一則故事:一天夜裡,阿芬與母親爭執後,帶著空手離家出走。走了一段路,她才發現自己身無分文,連打電話費都沒有。肚子日益飢餓,遠遠望見一處賣麵的攤販,心渴望吃卻只能站在旁邊。

不久,攤販老板注意到她的情形,主動詢問:「小姐,是不是想吃麵?」阿芬羞澀道:「是……但我忘帶錢。」老板溫柔回應:「餓了吧?進來吃,我請你。」隨即端上熱騰騰的麵和配菜。

阿芬邊吃邊流淚。老板關切問:「小姐,你怎麼了?」阿芬拭淚說:「沒什麼,只是很感動。你是個陌生人,不認識我,卻願意免費請我吃麵;但我媽媽,因為吵架竟把我趕出家門,還叫我別回家。你對我這麼好,我的媽媽怎會如此絕情?」

老板認真說:「你這麼想不對。你想想,我只是煮一碗麵給你,你就如此感激;但你媽媽呢?這二十多年來一直給你做飯、煮麵、做你愛吃的菜,你有感激過她嗎?為何因小事與她頂嘴,甚至說她不疼你、絕情呢?」

阿芬聽罷愣住了,恍然大悟:一碗陌生人的麵我如此感恩,媽媽多年來的愛護卻不懂珍惜,反因小事爭吵。

她吃畢麵後感謝老板,急忙回家,見媽媽已準備好飯菜等候,媽媽見她歸來,連忙說:「阿芬,你餓了吧?快來吃飯,菜要涼了。」說完便擁抱她。阿芬淚流滿面,心中充滿對媽媽的感激,更加珍惜母愛。

弟兄姊妹,陌生人的一點關懷我們尚且感激,父母卻是一生無私付出、牽掛不已。或許今晚,你可以親口對父母說聲「謝謝」,別讓珍貴的親情被視為理所當然。願主賜福你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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