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 (66):孝敬父母並非一條冷冰冰的規條

今日與大家誦讀的經文是《以弗所書》第六章第二至第三節: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這節經文同時出自《出埃及記》第二十章第十二節及《申命記》第五章第十六節,亦即十誡中的第五誡。孝敬父母可以說是神在人與人關係中所設立的一種權柄和秩序,更是一種尊重的表現。孝敬父母反映了一個人對神是否順服,若有人不孝敬父母,也可以說他並不真正尊重或敬畏神。

經文特別強調,孝敬父母是帶有祝福的誡命:「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」這裡的「長壽」不僅僅指壽命的長短,更重要的是指生命的價值與意義。若生命缺乏祝福與意義,即使長壽也無甚意義。因此,孝敬父母所帶來的,是蒙福且有意義的人生。

值得注意的是,這是第一條帶有應許的誡命,顯示神極其重視人與人之間,特別是家庭中的關係。神設立家庭,渴望家中充滿愛與尊重,並且祂自己更願意成為我們的父,使我們成為祂的親子。神的心願得以成就,祂的家得以建立,而我們也成為神家中的兒女,這是極其寶貴和幸福的事。

有一個故事這樣說:阿強的母親因病去世,留下他照顧患有腦退化症的父親。一天早上,阿強陪父親坐在公園長椅上,自己在看報紙,父親則東張西望,看見花草樹木和雀鳥,便問:「這是甚麼?」阿強隨口答:「麻雀。」繼續看報紙。過了一會兒,父親又問:「這是甚麼?」阿強顯得不耐煩,重複回答:「已經說了,是麻雀。」沒多久,父親再問同樣的問題,阿強語氣變得粗暴:「麻雀呀!你是不是聽不懂?」父親沉默了一會兒,又看到樹上的雀鳥,再次發問,阿強終於失去耐性,責備父親為何重複同一問題。

當晚,阿強心裡感到不安,整理父親衣物時,無意中發現了一本父親的日記。翻閱之下,看到一頁寫著:「今天阿強三歲,我們一起在公園玩,他看到一群白鴿,好奇地問了我十二次那是甚麼,我也耐心地回答了十二次,雖然重複,但我絲毫不覺煩厭,因為阿強很可愛,他是我的兒子。」阿強合上日記,眼淚不禁流下。他走進父親房間,緊緊擁抱著父親。

沒錯,我們的父母終會老去,甚至會像阿強的父親一樣,患上腦退化症,無法自理,甚至反覆問同樣的問題。但我們可曾想過,父母曾經一生無怨無悔地照顧我們,難道我們不應該用愛心回報他們嗎?神賜給我們父母,使我們得以享受愛的滋潤,我們也應當將這份愛回饋給父母。

神設立家庭,使人有父母、兄弟姊妹,讓我們學會甚麼是愛,並在家中得著保護、供應和恩典。孝敬父母並非一條冷冰冰的規條,而是神賜給人的祝福。願我們都能行出神的話語,讓愛充滿世界,帶來幸福與歡樂。願主祝福我們和我們的家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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